恋老癖

取关随意

【的场all】我这一辈子[1]

https://suezcanal.lofter.com/post/1e8f4676_ef21f03
这个是前传链接X
一个很恶心的的场all脑洞,有很多挺雷的东西X
名取死亡注意
真要说cp私心还是觉得偏的名一点,但其实是all,大写的ntr,想清楚再看X
文风清奇诡异别介意X
真的只是个脑洞,实在很多人看不下去我就删了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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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那么一栋写字楼,看上去就是十几年前建造的豆腐渣工程,每面墙都有着或多或少的渗水问题。窗框发黄墙角泛黑,空气里弥漫着一股子霉臭味。有人想掩盖掉这些东西,在墙角放了大盆花草又喷了一大堆空气清新剂,但着并不能阻止墙粉剥落成一块块掉在花草头顶以及清新剂与霉味狼狈为奸,熏得每一个进出这栋楼的人都能写出“抗日战争不存在”这种疯话。里面的办公桌款式很新,看上去至多一年前刚换,但每张桌子都有不同程度的破损:抽屉柄掉了,桌角磕了,亦或是桌面最中间整个凹下去。在这样的地方工作的时间长了,久而久之,人的脑子也会缺胳膊少腿。我被这种后天脑残困扰很久了,我叫的场静司。

    我去看心理医生,那个老头听我讲了几个小时,笑着拍拍我说我只是压力太大了,然后就收了我半个月的工资,搞得我都想转行做医生了。关于我去看心理医生,还有一点要补充的就是叫我去看医生的是时尚专栏的总编,原因是我给阿玛尼400写的测评:“初恋的颜色”。他一脸关切地塞给我医生的名片,然后把我的稿子枪毙了。如你所见,我很少犯这种审美错误,主编应该是以为我最近发生了些事儿,精神有点不正常,但押我去精神病院肯定会被我抽,所以就先叫我去看心理医生。他常常这么神经质,有段时间还疑心我喜欢他(对的,是“他”!),上班一个劲儿给我抛媚眼。

    我这个不惑之年的人被分到了这份周报的时尚专栏里工作,不只因为那个主编以为我喜欢他,还因为我留长发戴眼罩,平时不管干什么都穿着和服,据说是充满了艺术家气息。其实我留长发是因为懒得剪,戴眼罩是叫自己没眼珠的右眼不至于吓到人,和服只是单纯的舒服,。对于时尚我当年是真的一窍不通,你说吧,两只大红的口红摆一起硬要讲它的区别,这是人干的事儿么?
   

    说说那只阿玛尼400吧,全世界最美丽的红色,我看着和动脉血差不多。这么想来,对于大众来说来形容初恋真的有点问题,但是这种事情怎么能少数服从多数呢?这句话最多是个缺主语的病句,[我初恋的颜色]或者再具体一点叫[的场静司初恋的颜色]就不至于被枪毙,而且有理有据令人信服。[的场静司初恋的颜色]叫全世界人去描述,全世界人都会说那是个像阿玛尼400一样的人,他是那么的耀眼啊。

    那人叫什么什么周一,具体姓什么我是真的记不清了,只记得他后面成了红遍大江南北的明星,大概翻一翻二十几年前的杂志能看到他的名字,但我实在没精力去干这件事了。还有就是他最后死得挺惨的,我去收尸的时候亲眼看着好几条蛆从他嘴里爬出来。这种蛆我后来见了几十年,监狱的饭里,被褥上,马桶里几乎都能找到,每当我看到它们翻滚着白肚皮,我就意识到自己也终有一天会全身爬满这种东西,再然后变成一把土。我们都行走在成为一把土的路上,所以没爬蛆的对爬蛆的唏嘘不已的做法和五十步笑百步没多大区别,还有人会选择陪某个人一起爬蛆,但我觉得爬蛆的滋味我是受不了的,还是苟着性命混口饭吃好。

    我进监狱这桩事首先是由那个什么周一不小心叫自己送了性命引起的,还牵扯到一个不那么细心的助手和一个看不惯的场家的政客,过程错综复杂,结局倒是简单的很,就一行字,叫“有期徒刑十四年零五个月”。在监狱里我遇到了一个还不错的室友,他的罪名是进行迷信活动,挺巧的是我那洋洋洒洒写了半张纸的罪名里也有这么一条,虽然挤在故意杀人和贪污受贿中间显得微不足道,但扯皮攀兄弟还是有用的,我俩发展成了莫逆之交,当然这是后话了。
T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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